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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370403/2022-13821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0-10-23 发布日期 2020-10-23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政办发〔2020〕1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薛城医疗智谷大健康产业园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薛政办发〔2020〕19号 

        常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薛城医疗智谷大健康产业园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365客服电话_365完美体育官网入口_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薛城医疗智谷大健康产业园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薛城医疗智谷大健康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企业入驻、扶持、考核、退出机制,提高入驻企业质量,根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枣庄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枣政发〔2018〕3号)文件,结合薛城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入驻产业园的所有企业。

        第三条 区政府成立产业园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对枣庄市薛城浙工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运营公司)进行考核、制定政策等工作,产业园运营公司负责产业园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园区服务、园区企业考核等工作。建立产业园“政府引导、企业运营”的市场运行机制。

        第二章 入驻条件

        第四条 入驻产业园企业须在365客服电话_365完美体育官网入口_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注册、在产业园办公、研发、生产等。

        第五条 入驻企业主要负责团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入驻前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第六条 产业要求。入驻企业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安全要求等标准和产业园总体规划。招引一批有核心技术、发展前景的科技型、成长型中小生产企业和设计、研发、软件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入驻,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医养健康、节能环保等特色产业以及外商投资项目和其他有中外合作背景的企业项目。

        第七条 投资强度。入驻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在人民币4200元/平方米以上。企业投资可分批次进行,但须于一年内具备生产条件,入驻两年内达到投资强度。

        第八条 经营预期。自企业入驻产业园三年内,企业年销售收入达到人民币6000元/平方米、年缴纳税收不低于300元/平方米。

        第三章 入驻程序

        第九条 入驻程序。企业入驻产业园应办理入驻手续,基本流程为:填写《入园项目申请表》→考察、审核→签订《入园合同书》→签订《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企业入驻。

        (一)企业申请。企业提交企业经营业绩报告及项目简介、项目的技术水平、可行性报告、市场前景等,产业园运营公司或招商单位协助填写《入园项目申请表》。

        (二)考察和评审。一般项目由产业园运营公司根据招商单位和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考察评审,形成评审意见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重点项目由产业园运营公司根据招商单位和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三)签订《入园合同书》。产业园运营公司与企业签订《入园合同书》,合同中应明确入驻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投资强度、税收、人员数量、用房面积及位置、扶持政策、退出园区等事项。

        (四)签订《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产业园运营公司与各入园企业分别签订《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租赁合同应明确租金单价、租用面积、缴费时间等相关条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明确办公场地面积及位置,物业费、水电费等标准及缴纳方式。

        (五)企业入驻。企业应在签订《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后即可入驻产业园,特殊情形可“一事一议”。对于“一事一议”的入园项目,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第四章 考核机制

        第十条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产业园运营公司进行考核,产业园运营公司负责对产业园入园企业进行考核,考核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个别企业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考核内容

        入驻企业考核内容为资本情况、运营情况、经济贡献等方面。被考核企业需提交如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评估机构对企业投资额度的评审结论;

        (三)企业财务报表;

        (四)企业入驻产业园时同区政府、有关镇街、部门签订的招商协议中所约定条款落实情况的证明资料;

        (五)企业纳税的完税证明;

        (六)企业所获得的专利、各类奖励、资质证明文件;

        (七)企业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的总结报告;

        (八)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企业具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视为未通过考核:

        1、企业入驻一年内未具备生产条件;

        2、入驻两年内未达到4200元/平方米投资强度;

        3、三年内年销售收入未达到6000元/平方米及年缴纳税收未达到300元/平方米;

        4、未达到招商协议中所约定的相关条款的情况等。

        (二)对如期通过考核的企业,有资格享受本办法第六章第十六条所规定的企业发展政策。

        (三)未能通过考核的企业,责令其限期退出产业园。

        第五章 退出机制

        第十三条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解除入驻企业有关协议,并限期搬离产业园。

        (一)未能通过年度考核;

        (二)入驻企业未按约定期限开工;

        (三)发生重大环保、安全、消防等事故,存在环保、安全、消防严重隐患不能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如期整改的;

        (四)入驻企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五)其他不宜留驻产业园的情形。

        第十四条 企业退出产业园。退出企业应完成各项费用结算,产业园运营公司与其解除《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退出协议》,做好退出交接工作。需退还在入驻期内享受扶持、补助资金的企业,须在限期内退还扶持、补助资金。

        第六章 扶持政策

        第十五条 投资政策

        (一)对固定资产投强度在人民币4200元/平方米以上的入驻企业,自企业入驻起,前三年比照其当年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财力贡献等额扶持企业发展,第四、五年比照其当年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财力贡献数额的50%扶持企业发展。

        (二)推荐新入驻企业与产业基金对接,对于经济效益好的优质项目,推荐各类基金给予支持。

        (三)对入驻产业园的外资企业使用外资的,根据《365客服电话_365完美体育官网入口_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招商引资激励办法(试行)》(薛发〔2020〕2号)执行: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500万美元以下的新上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额的3%给予企业奖补;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500万美元(含)以上、5000万美元以下的新上项目和3000万美元以下的增资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额的6%给予企业奖补;对年度实际使用外资5000万美元以上新设项目、3000万美元以上增资项目,在落实省财政2%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6%的补助。

        (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根据《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薛政发〔2018〕8号)执行:对入驻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入驻产业园转化的,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分别给予人民币60万元、40万元奖励;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人民币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承担国家重大专项或重大计划项目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承担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山东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项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十六条 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通过年度考核的企业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租金补贴政策。产业园内标准化厂房主要以租赁形式提供给入驻企业。对入驻企业有购买意向的,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标准化厂房租金标准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每年予以调整。

        企业入驻后的第一年,当年所缴纳税收区级财力贡献数额达到年租金额的一半的,减免当年厂房租金;企业入驻后的第二年,企业所缴纳税收区级财力贡献数额大于年租金额的,减免当年厂房租金;企业入驻的第三年,企业所缴纳税收区级财力贡献数额大于年租金额3倍以上的,减免当年厂房租金。上述缴纳税收仅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企业提供的完税证明为准。

        入驻企业减免的房租,由产业园运营公司执行,年终汇总后与房产产权人结算。

        (二)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薛政发〔2018〕8号)执行:对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枣庄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

        (三)鼓励企业外向发展。根据《365客服电话_365完美体育官网入口_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意见》(薛政办发〔2019〕14号)执行:入驻企业实现出口业绩,按照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每出口1美元,奖励人民币0.04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四)人才政策。对伴随项目落地引入各类人才的奖励,根据《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枣发〔2018〕13号)执行。

        第十七条 对社会效益好、投资强度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或有利于产业园区对外开放的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

        第十八条 扶持政策所需资金由受益财政兑现或承担。

        第十九条 入驻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365客服电话_365完美体育官网入口_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企业应确保补贴奖励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所批复的用途,不得擅自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其他经区政府批准的专业园区,园区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0年10月24日起试行,试行期三年。如遇有关法规政策调整,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